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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警交通违法及事故检测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介绍:

在深财购【2017】48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深圳市“提升城市公共安全应急反应能力工作中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要求,以及深圳市交警当前面临的困难现状:交警在全市高快速路上的监控几乎为零,对突发应急事件无法实现全程跟踪、全程回放、全程追溯;在部分区域道路无法实现对涉危、涉恐、涉爆车辆和人员实施实时布控和排查,与重点隐患区域交通应急处理能力密切相关的前端设施建设滞后,配套程度不高,协调能力不足;全市交警进行集中处理的后台系统老旧,存储容量已临界,已不适应目前和今后城市公共安全应急反应要求,存在性能隐患和安全隐患等等。同时,随着深圳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迅猛增长,交通安全引发的事故持续处于高位,2015年深圳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948起,死亡564人(“12·20”事故按73人死亡计算,下同),受伤1151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7.59%,死亡人数上升5.42%,受伤人数上升12.51%。因交通事故致死人数是各地安全生产死亡人数的首位,交通运行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因此,交通安全事故处理上升为保证城市安全生产生活工作的重要的一环,急需持续关注和投入。同时,交通工作贴近百姓民生,市民感受度强,各种交通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的排除和降低,能够直接提升市民安全感、幸福感,切实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基于上述现状,2017年,深圳市交警交通违法及事故检测系统建设正式启动,总投资6.4亿,总设计费610万,总体设计由华昊承接,华昊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了项目前期咨询、项目深化设计及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撑。

项目建设思路:

从我市城市交通安全管控和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科技设施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覆盖交通管控盲点、高快速路、重点隐患区域,以及解决数据中心等历史欠账,一方面避免走“想不到”和“不配套”的老路,一方面全力打造深圳“交通安全示范区”(光明及毗邻的宝安片区)。通过示范区安全管控模式地建设进行尝试,为后续智慧交通的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示范区交通科技系统地建设进行尝试,将现有交警业务系统形成一个整体,做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多角度、全方位地发挥示范效应。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系统配置优先对示范区路段和路口倾斜(高清电子警察、高清道路视频、卡口数据、检测数据、信号灯数据及其他路况数据等),并将替换下来且尚在维保期内的设备用于其它区域升级。

项目整体建设以“实用、可靠、先进、经济、开放”为指导思想。

项目建设内容:

交警交通违法及事故检测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分为3个部分,包含17个子项。

一是针对高快速路是道路交通管理盲区的现状,前期包括监控二期、“1+5”项目中对高快速路的管理较少,仅有少量城际、市际卡口,本项目将在高快速路上建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车牌识别卡口系统和路面交通诱导大屏系统等,同时配置二次识别高密度分析系统,加强高快速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二是针对深圳重点安全隐患区域进行治理、整治,全力打造深圳“交通安全示范区”(光明及毗邻的宝安片区),通过标清设备升级、交通流量检测设备安装、重点路口交通安全管控(包括高清电子警察、信号控制系统升级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将监控平台、后端交通违法和事故检测系统对交通业务数据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安全治理示范区,为全市整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打下坚实的基础,形成深圳交通智能提升工程模范。 

三是考虑交通管理未来的发展,建设市级交通数据中心云计算和存储平台的软硬件基础资源,加强网络传输能力和安全,为全市交通业务提供数据资源服务,同时开展数据智能分析系统的探索。

项目建设亮点:

1、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交通平均停车次数、延误时间、旅行时间和旅行速度还有较大的改善空间,在现有交通流量不变或略有增长的情况下保守估计平均停车次数、延误时间、旅行时间可以降低12-20%,旅行速度可以提高10-20%。

2、改善交通安全:通过视频监控、交通流量异常变化、事件检测等手段发现各类交通事件,并将这些信息提供给交通控制中心以产生控制策略来减少道路上交通冲突的数量和降低交通拥堵严重程度,同时为驾驶人和行人提供有效的事故预警。

3、节能减排、减少交通污染:系统应用后减少的能源消耗量以及由此产生的能源结构调整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可推动有效的措施减少交通污染。

4、提升管理效率:项目投产后,可增强交警的事故预警能力、提高交通管理效率,进而降低城市拥堵成本、减排成本和环保成本,同时使用了先进技术,使系统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得到了大幅提升。